新竹縣仰德高中附設國中部 學生記功嘉奬相關訊息
| 項 目 | 參考具體內容 |
| 嘉獎 |
(一)服裝儀容經常整潔,合於規定,足為同學模範者。 (二)禮節周到足為同學模範者。 (三)參加團體活動確有成績表現者。 (四)勸導同學向上者有具體表現者。 (五)拾物不昧,其價值微薄者。 (六)寄宿生內務經常整潔者。 (七)與同學互助合作者。 (八)其他優良行為合於記嘉獎者。 |
| 小功 |
(一)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表現良好者。 (二)行為誠正,足以表現校風,有具體事實者。 (三)被選為各級幹部負責盡職成績優良者。 (四)維護公物,使團體利益不受損害者。 (五)倡導休閒活動活動成績優良者。 (六)維護團體秩序,表現良好者。 (七)熱心公益事業,能增進團體利益者。 (八)見義勇為能保全團體或同學利益者。 (九)敬老扶幼有顯著之事實表現者。 (十)檢舉弊害經查明屬實者。 (十一)拾物不昧價值貴重者。 (十二)其他優良行為合於記功者。 |
| 大功 |
(一)提供優良建議,並能率先力行,增進校譽者。 (二)愛護學校或同學,確有特殊事實表現,增進校譽者。 (三)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比賽活動,成績特優,增進校譽,為國爭光者。 (四)參加各項服務,成績特優者。 (五)檢舉重大弊害,經查明屬實者。 (六)拾物不昧,其價值特別貴重者。 (七)其他優良行為合於記大功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