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對象 | 評鑑層面 | 評鑑資料與方法 |
課程總體架構 | 設 計 |
1.檢視分析學校課程計畫中之課程總體架構內容。 2.訪談教師對課程總體架構之意見。 |
實施準備 |
1.檢視分析各處室有關課程實施準備的相關資料。 2.實地觀察檢視各課程實施場所之設備與材料。 |
|
實施情形 |
1.觀察各課程實施情形。 2.分析各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及彈性學習課程設計與推動小組之會議記錄、觀、議課紀錄。 |
|
效 果 | 檢視分析各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及彈性學習課程設計與推動小組提供之課程效果評估資料。 | |
各彈性學習 課程 |
設 計 |
1.檢視分析各彈性學習課程之課程計畫、教材、學習資源。 2.訪談授課教師或學生對課程設計內容之意見。 |
實施準備 |
1.實地訪視各該課程實施場所之設備與材料。 2.分析課程設計與推動小組之會議紀錄、共同備、議課紀錄。 |
|
實施情形 |
1.辦理各該彈性學習課程之公開課、觀課和議課活動,從中了解實施情形。 2.訪談師生意見。 |
|
效 果 |
1.分析學生於平時評量之學習成果資料。 2.課程結束時分析學生之期末評量、作品、學習檔案或實做評量結果資料。 |
層面 | 對象 | 評鑑重點 | 課程發展品質原則 |
---|---|---|---|
課程設計 | 課程總體架構 | 1.教育效益 |
1.1 學校課程願景,能掌握課綱之基本理念、目標及學校之教育理想。 1.2各領域/科目及彈性學習課程之學習節數規劃,能適合學生學習需要,獲致高學習效益。 |
2.內容結構 |
2.1內含課綱及主管機關規定之必備項目,如背景分析、課程願景、各年級各領域/科目及彈性學習課程節數分配表、法律規定教育議題實施規劃、學生畢業考或會考後至畢業前課程規劃、課程實施與評鑑說明以及各種必要附件。 2.2各年級各領域/科目(部定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教學節數和總節數規劃符合課綱規定。 2.3適切規劃法律規定教育議題之實施方式。 |
||
3.邏輯關連 | 3.1學校課程願景、發展特色和各類彈性學習課程主軸,能與學校發展及所在社區文化等內外相關重要因素相連結。 | ||
4.發展過程 |
4.1學校背景因素之分析,立基於課程發展所需之重要證據性資料。 4.2規劃過程具專業參與性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
||
領域/科目課程 | 5.素養導向 |
5.1教學單元/主題和教學重點之規劃,能完整納入課綱列示之本教育階段學習重點,兼具學習內容和學習表現兩軸度之學習,以有效促進核心素養之達成。 5.2領域/科目內各單元/主題之教學設計,適合學生的能力、興趣和動機,提供學生練習、體驗、思考、探究和整合之充分機會,學習經驗之安排具情境脈絡化、意義化及適性化特徵。 |
|
6.內容結構 |
6.1內含課綱及所屬地方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規定課程計畫中應包含之項目,如各年級課程目標或本教育階段領域/科目核心素養、教學單元/主題名稱、各單元/主題教學重點、教學進度、評量方式及配合教學單元/主題內容擬融入之相應合適之議題內容摘要。 6.2同一學習階段內各教學單元/主題彼此間符合順序性、繼續性和統整性之課程組織原則。 |
||
7.邏輯關連 |
7.1核心素養、教學單元/主題、教學重點、教學時間與進度以及評量方式等項目內容,彼此具相呼應之邏輯關連。 7.2領域/科目課程若規劃跨領域/科目統整課程單元/主題,應確實具主題內容彼此密切關連之統整精神;採協同教學之單元,其參與授課之教師及擬採計教學節數應列明。 |
||
8.發展過程 |
8.1規劃與設計過程蒐集、參考及評估本領域/科目課程設計所需之重要資料,如領域/科目課綱、學校課程願景、可能之教材與教學資源、學生先備經驗或成就與發展狀態、課程與教學設計參考文獻等。 8.2規劃與設計過程具專業參與性,經由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年級會議或相關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共同討論,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
||
彈性學習課程 | 9.學習效益 |
9.1各彈性學習課程之單元或主題內容,符合學生的學習需要及身心發展層次,對其持續學習與發展具重要性。 9.2各彈性學習課程之教材、內容與活動,重視提供學生練習、體驗、思考、探究、發表和整合之充分機會,學習經驗之安排具情境脈絡化、意義化和適性化特徵,確能達成課程目標。 |
|
10.內容結構 |
10.1各年級各彈性學習課程計畫之內含項目,符合主管機關規定,如年級課程目標、教學單元/主題名稱、單元/主題內容摘要、教學進度、擬融入議題內容摘要、自編或選用之教材或學習資源和評量方式。 10.2各年級規劃之彈性學習課程內容,符合課綱規定之四大類別課程(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其他類課程)及學習節數規範。 10.3各彈性學習課程之組成單元或主題,彼此間符合課程組織的順序性、繼續性和統整性原則。 |
||
11.邏輯關連 |
11.1各年級各彈性學習課程之規劃主題,能呼應學校課程願景及發展特色。 11.2各彈性學習課程之教學單元或主題內容、課程目標、教學時間與進度和評量方式等,彼此間具相互呼應之邏輯合理性。 |
||
12.發展過程 |
12.1規劃與設計過程中,能蒐集且參考及評估各彈性學習課程規劃所需的重要資料,如相關主題的政策文件與研究文獻、學校課程願景、可能之教材與教學資源、學生先備經驗或成就與發展狀態、課程與教學設計參考文獻等。 12.2規劃與設計過程具專業參與性,經由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小組、年級會議或相關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共同討論,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特殊需求類課程,並經特殊教育相關法定程序通過。 |
||
課程實施 |
各課程實施準備 | 13.師資專業 |
13.1校內師資人力及專長足以有效實施各領域/科目及彈性學習課程,尤其新設領域/科目,如科技、新住民語文之師資已妥適安排。 13.2校內行政主管和教師已參加主管機關及學校辦理之新課程專業研習或成長活動,對課程綱要內容有充分理解。 13.3教師積極參與各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年級會議及專業學習社群之專業研討、共同備課、觀課和議課活動,熟知任教課程之課綱、課程計畫及教材內容。 |
14.家長溝通 | 14.1學校課程計畫能獲主管機關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路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 | ||
15.教材資源 |
15.1各領域/科目及彈性學習課程所需審定本教材,已依規定程序選用,自編教材及相關教學資源能呼應課程目標並依規定審查。 15.2各領域/科目及彈性學習課程之實施場地與設備,已規劃妥善。 |
||
16.學習促進 | 16.1規劃必要措施,以促進課程實施及其效果,如辦理課程相關之展演、競賽、活動、能力檢測、學習護照等。 | ||
各課程實施情形 | 17.教學實施 |
17.1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規劃進行教學,教學策略和活動安排能促成本教育階段領域/科目核心素養、精熟學習重點及達成彈性學習課程目標。 17.2教師能視課程內容、學習重點、學生特質及資源條件,採用相應合適之多元教學策略,並重視教學過程之適性化。 |
|
18.評量回饋 |
18.1教師於教學過程之評量或定期學習成就評量之內容與方法,能掌握課綱及課程計畫規劃之核心素養、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並根據評量結果進行學習輔導或教學調整。 18.2各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年級會議及各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能就各課程之教學實施情形進行對話、討論,適時改進課程與教學計畫及其實施。 |
||
課程效果 |
領域/科目課程 | 19.素養達成 |
19.1各學習階段/年級學生於各領域/科目之學習結果表現,能達成各該領域/科目課綱訂定之本教育階段核心素養,並精熟各學習重點。 19.2各領域/科目課綱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以外之其他非意圖性學習結果,具教育之積極正向價值。 |
20.持續進展 | 20.1學生在各領域/科目之學習結果表現,於各年級和學習階段具持續進展之現象。 | ||
彈性學習課程 | 21.目標達成 |
21.1學生於各彈性學習課程之學習結果表現,能符合課程設計之預期課程目標。 21.2學生在各彈性學習課程之非意圖性學習結果,具教育之積極正向價值。 |
|
22.持續進展 | 22.1學生於各類彈性學習課程之學習成就表現,具持續進展之現象。 | ||
課程總體架構 | 23.教育成效 | 23.1學生於各領域/科目及彈性學習課程之學習結果表現,符合預期教育成效,展現適性教育特質。 |
附件一
|
層面 |
評鑑 重點 |
評鑑指標 | 建議檢核方式 | 評估結果(勾選) | ||
符 合 |
待改進 | 文字描述 | ||||
A. 課程 設計 |
1. 教育 效益 |
A-1-1學校課程願景,能掌握課綱之基本理念、目標及學校之教育理想。 | A |
|
||
A-1-2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之學習節數規劃,能適合學生學習需要,獲致高學習效益。 | A | |||||
2. 內容 結構 |
A-2-1學校課程總體架構,能內含12年國教課綱及教育局規定之必備項目(如背景分析、課程願景、各年級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分配表、法律規定教育議題實施規劃、學生畢業考或會考後至畢業前課程規劃、課程實施與評鑑說明以及各種必要附件)。 | A | ||||
A-2-2各年級各領域(部定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教學節數和總節數規劃符合12年國教課綱規定。 | A | |||||
A-2-3適切規劃法律規定教育議題之實施方式。 | A | |||||
3. 邏輯 關連 |
A-3-1學校課程願景、發展特色和各類彈性學習課程主軸,能呼應學校內外各重要背景因素之分析結果。 | A | ||||
4. 發展 過程 |
A-4-1學校背景因素之分析,能立基於課程發展所需之重要證據性資料。 | A | ||||
A-4-2學校課程規劃過程,具專業參與性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 A | |||||
C. 課程 效果 |
23. 教育 成效 |
C-23-1學生於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的學習結果表現,符合預期教育成效,展現適性教育特質。 | A | |||
評鑑總結 建議事項 |
||||||
課發會委員 |
層面 | 評鑑重點 | 評鑑指標 | 建議檢核方式 | 評估結果(勾選) | ||
符 合 |
待改進 | 文字描述 | ||||
A 課程設計 |
5. 素養導向 |
A-5-1各領域課程的教學單元/主題和教學重點之規劃,能完整納入課綱列示之本教育階段學習重點,兼具學習內容和學習表現兩軸度之學習,以有效促進核心素養之達成。 | A | |||
A-5-2各領域課程內的單元/主題之教學設計,適合學生的能力、興趣和動機,提供學生練習、體驗、思考、探究和整合的充分機會,學習經驗的安排具情境脈絡化、意義化及適性化特徵。 |
A C D |
|||||
6. 內容結構 |
A-6-1各領域課程均含課綱及教育局規定之必備項目(如各年級課程目標、領域核心素養、教學單元/主題名稱、各單元/主題教學重點、教學進度、評量方式及配合教學單元/主題內容擬融入之相應合適的議題內容摘要)。 | A | ||||
A-6-2同一學習階段各領域課程內,各教學單元/主題彼此間符合順序性、繼續性和統整性之課程組織原則。 | A | |||||
7. 邏輯關連 |
A-7-1領域課程的核心素養、教學單元/主題、教學重點、教學時間與進度以及評量方式等項目內容,彼此具相呼應的邏輯關連。 | A | ||||
A-7-2領域課程若規劃跨領域統整課程單元/主題,應確實具主題內容彼此密切關連的統整精神。採協同教學之單元,其參與授課之教師及擬採計教學節數能列明。 | A | |||||
8. 發展過程 |
A-8-1課程規劃與設計過程,能蒐集、參考及評估本領域課程設計所需的重要資料,如領域課綱、學校課程願景、可能之教材與教學資源、學生先備經驗或成就與發展狀態、課程與教學設計參考文獻等。 | A | ||||
A-8-2課程規劃與設計過程,具專業參與性,並經由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或相關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共同討論,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 A | |||||
B. 課程實施 |
13. 師資專業 |
B-13-1校內師資人力及專長足以有效實施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尤其新設領域,例如:科技、新住民語文之師資已妥適安排。 | A | |||
B-13-2校內行政主管和教師已參加主管機關及學校辦理的新課程專業研習或成長活動。 | A | |||||
B-13-3教師積極參與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和專業學習社群之專業研討、共同備課、觀課和議課活動,熟知任教課程之課綱、課程計畫和教材內容。 | A | |||||
14. 家長溝通 |
B-14-1學校課程計畫已獲教育局同意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路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 | A | ||||
15. 教材資源 |
B-15-1各領域學習課程所需審定本教科書或教材,已依規定程序選用,自編教材及相關教學資源能呼應課程目標並依規定審查。 |
A B |
||||
B-15-2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實施場地與設備,已規劃妥善。 |
A B |
|||||
16. 學習促進 |
B-16-1規劃必要之課程實施成果展演、競賽、活動、能力檢測、學習護照等等措施,以促進課程實施及學習成效。 | A | ||||
17. 教學實施 |
B-17-1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規劃進行教學,教學策略和學習活動安排,能促成本教育階段領域核心素養、精熟學習重點及達成領域學習課程之目標。 |
A C |
||||
B-17-2教師能視課程內容、學習重點、學生特質和資源條件,採用相應合適之多元教學策略(學習策略),並重視教學過程之適性化。 |
A C |
|||||
18. 評量回饋 |
B-18-1教師於教學過程之評量或定期學習成就評量的內容與方法,能掌握課程計畫規劃之核心素養、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並根據評量結果進行學習輔導或教學調整。 |
A C D |
||||
B-18-2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或各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能就各課程之教學實施情形,進行專業對話與討論,適時改進課程與教學計畫並再實施課程。 | A | |||||
C. 課程效果 |
19. 素養達成 |
C-19-1各學習階段/年級學生於各領域的學習結果表現,能達成各該領域課綱訂定之本教育階段核心素養,並精熟各學習重點。 |
A D |
|||
C-19-2各領域課綱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以外的其他非意圖性學習結果,具教育的積極正向價值。 |
A D |
|||||
20. 持續進展 |
C-20-1學生在各領域之學習結果表現,於各年級和學習階段具有持續進展的現象。 |
A D |
||||
評鑑總結 建議事項 |
|
|||||
課發會委員 |
層面 | 評鑑重點 | 評鑑指標 | 建議檢核方式 | 評估結果(勾選) | ||
符 合 |
待改進 | 文字描述 | ||||
A. 課程設計 |
9. 學習效益 |
A-9-1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單元或主題內容,符合學生的學習需要及身心發展層次,對其持續學習與發展具重要性。 |
A D |
|||
A-9-2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教材、內容與活動,重視提供學生練習、體驗、思考、探究、發表和整合的充分機會,學習經驗的安排具情境脈絡化、意義化和適性化特徵,確能達成課程目標。 |
A C D |
|||||
10. 內容結構 |
A-10-1各年級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計畫之內含項目,符合教育局規定,如年級課程目標、教學單元/主題名稱、單元/主題內容摘要、教學進度、擬融入議題內容摘要、自編或選用之教材或學習資源和評量方式。 |
A D |
||||
A-10-2各年級規劃之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內容,符合12年國教課綱規定之四大類別課程(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其他類課程)及學習節數規範。 |
A D |
|||||
A-10-3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組成單元或主題,彼此間符合課程組織的順序性、繼續性和統整性原則。 |
A D |
|||||
11. 邏輯關連 |
A-11-1各年級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規劃主題,能呼應學校課程願景及發展特色。 | A | ||||
A-11-2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教學單元或主題內容、課程目標、教學時間與進度和評量方式等,彼此間具相互呼應的邏輯合理性。 | A | |||||
12. 發展過程 |
A-12-1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規劃與設計過程中,能蒐集且參考及評估各彈性課程規劃所需的重要資料,例如相關主題的政策文件與研究文獻、學校課程願景、可能之教材與教學資源、學生先備經驗或成就與發展狀態、課程與教學設計參考文獻等。 |
A C D |
||||
A-12-2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規劃與設計過程,具專業參與性,經由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小組或相關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共同討論,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特殊需求類課程,並經特殊教育相關法定程序通過。 | A | |||||
B. 課程實施 |
13. 師資專業 |
B-13-1校內師資人力及專長足以有效實施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尤其新設領域,例如:科技、新住民語文之師資已妥適安排。 | A | |||
B-13-2校內行政主管和教師已參加主管機關及學校辦理的新課程專業研習或成長活動,對12年國教課程綱要內容有充分理解。 | A | |||||
B-13-3教師積極參與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和專業學習社群之專業研討、共同備課、觀課和議課活動,熟知任教課程之課綱、課程計畫和教材內容。 | A | |||||
14. 家長溝通 |
B-14-1學校課程計畫已獲教育局同意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路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 | A | ||||
15. 教材資源 |
B-15-1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所需審定本教科書或教材,已依規定程序選用,自編教材及相關教學資源能呼應課程目標並依規定審查。 |
A B |
||||
B-15-2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實施場地與設備,已規劃妥善。 |
A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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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學習促進 |
B-16-1規劃必要之課程實施成果展演、競賽、活動、能力檢測、學習護照等等措施,以促進課程實施及學習成效。 | A | ||||
17. 教學實施 |
B-17-1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規劃進行教學,教學策略和學習活動安排,能促成本教育階段領域核心素養、精熟學習重點及達成彈性學習課程之目標。 |
A C |
||||
B-17-2教師能視課程內容、學習重點、學生特質和資源條件,採用相應合適之多元教學策略(學習策略),並重視教學過程之適性化。 |
A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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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評量回饋 |
B-18-1教師於教學過程之評量或定期學習成就評量的內容與方法,能掌握12年國教課綱及課程計畫規劃之核心素養、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並根據評量結果進行學習輔導或教學調整。 |
A C D |
||||
B-18-2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或各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能就各課程之教學實施情形,進行專業對話與討論,適時改進課程與教學計畫並再實施課程。 | A | |||||
C. 課程效果 |
21. 目標達成 |
C-21-1學生於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學習結果表現,能符合課程設計之預期課程目標。 | A | |||
C-21-2學生於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非意圖性學習結果,具教育的積極正向價值。 | A | |||||
22. 持續進展 |
C-22-1學生於各類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學習成就表現,具持續進展的現象。 | A | ||||
評鑑總結 建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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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發會委員 |
課程評鑑計畫 | 檔案下載 |